近日,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称,该市已经成功查处5幢违法建筑,其中包括3幢在建违法建筑和2幢已建违法建筑。
据了解,这5幢违法建筑涉及小产权房、农村自建房等。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的一种,通俗地说,是指未取得国家土地法律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、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权属手续就建成并销售的房屋。农村自建房则是指农村居民未经法定程序和规划部门审批,擅自盖建的房屋。
违法建筑是影响城市整洁、规范化、美丽的一大因素,也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因此,近年来,各地政府加强了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。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,也是早拆、快拆、彻底拆。
在新的城市管理形势下,建立健全依法治理体系,实行常态化、制度化的管理,才能更好地实现城市管理与谐发展的目标。相信在城市管理部门的不懈努力下,深圳城市的规划和管理将更加规范化、现代化、人性化。